書名:隱私不保的年代:網路的流言蜚語、人肉搜索、網路霸凌和私密窺探
作者:丹尼爾.沙勒夫(Daniel J. Solove)
譯者:林錚顗
出版:博雅書屋 2010 / 12

網際網路所具有的資訊自由流通特性令不少樂觀者認為十分有利於推動民主化,特別在嚴格管控資訊的獨裁/極權國家,網路、可拍照手機在突破資訊封鎖上 都有很大的貢獻,例如無論是中國四川大地震或茉莉花革命,推特(twitter)、Youtube都扮演公民媒體的角色,將資訊快速地傳播到全世界。然 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伴隨人人皆媒體的Web2.0精神及社交網站強大的聚眾能力,「人肉搜索」與「網路霸凌」等暴力事件也層出不窮,以台灣社會來說, 無論是廢死議題、白玫瑰運動或近期的新竹反霸凌事件,在在都讓人見識到網路資訊串連不可測的一面。

簡單地說,隨著網路進入Web2.0時代,人人都有機會成為某種意義上的媒體,畢竟建立部落格/臉書/推特都只要三分鐘,而在網路上分享/散佈資訊 更只要簡單地點擊幾下滑鼠就能做到。誠然這因此讓資訊更民主、公開,但另一方面,公共與私人的界線也因此越來越模糊,人們的個人資訊/照片/影片大量在網 路上曝光,復又加上沒有傳統媒體的守門員把關,導致許多假資訊、錯誤的資訊或嚴重侵犯個人隱私的資訊常常就這樣透過分享而傳遍整個網路。雪上加霜的是,隨 著照相/錄影手機的普及,有越來越多的「規範警察」將他們認為不合理的事情拍照錄影後傳上網路,並發動「人肉搜索」揪出那些違反規範的人,而這再加上群體 極化效應(group polarization effect),常常就失控演變成「網路霸凌」。在《隱私不保的年代:網路的流言蜚語、人肉搜索、網路霸凌和私密窺探》中,丹尼爾.沙勒夫(Daniel J. Solove)即舉了無數的例子說明人們如何一不小心就成為網路獵殺的對象,並因此對名聲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

亦即,多數網友都是基於道德憤慨而加入「人肉搜索」或「網路追殺」,但是這種意圖透過公然羞辱的方式去回復正義,充其量只是一種復仇主義,而且常常 都會引發更多的問題。其中最嚴重的又在於,這種基於義憤填膺的「網路道德法庭」或「全民公審」,通常都缺乏正當程序,當事人不但沒有機會為自己辯白,並且 常常都已經被假定有罪;且總是在群情激憤、甚至不清楚前因後果的情況下就對當事人做出不成比例的懲罰;以及,由於網路的特性,這種損害的結果註定無法逆 轉,被公審的當事人如同被戴上數位紅字,永遠都被寫進Google的記憶庫裡。換言之,網路公審其實就是不折不扣的私刑。

然則,誠如作者沙勒夫所指出的,這是新科技對舊法律的挑戰,也是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之間的恆久爭議,並沒有一個簡單的、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顯然需要推動網路隱私權的立法,與此同時,教育、網路匿名有責性亦如是。

文/Fran T.Y. Wu

http://pots.tw/node/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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